会上教育局副局长谢春华对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招生工作进行了详细解读:
学前教育
昨日,市教育局公布了《丹阳市2019年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意见》,对我市学前教育招生工作进行进一步优化。
根据新的方案,今年我市学前教育招生工作呈现“三个不变”、“三个调整”:
◆“三个不变”:
1.对象不变。小班招收的适龄儿童年龄为三周岁(16年8月31日前出生)。不得招收未达到相应入园学段年龄的幼儿。托班儿童的年龄是两周岁(17年8月31日前出生),幼儿园应首先保证3-6周岁幼儿入园需求,确有富余资源,需开设托班的,要在教育局审批批准后才可施行。
2.原则不变。幼儿园招生继续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幼儿对口入园。
3.程序不变。幼儿园招生有四项程序,即发布招生信息,组织报名登记,进行信息审核,办理入园手续。各幼儿园要遵守文件要求,把握时间节点。
◆“三个调整”:
1.落实小区配套园招生。配套小区幼儿园要优先满足符合条件的小区内适龄幼儿入园需求。
2.缩短集中登记时间。以前的两天集中登记缩短为一天,各幼儿园于6月2日组织家长集中登记并填写《2019年丹阳市适龄幼儿情况登记表》。各幼儿园要有序组织,合理安排,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平稳、顺利和有序进行。
3.改变教育局集中登记处。家长联系幼儿园确有困难的,可于7月15~19日带相关材料到教师发展中心一楼登记,教育局统筹协调安排。
招生工作意见(简要)
一、招生对象
小班三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得招收未达到入园年龄的幼儿。在满足3~6岁适龄幼儿入园和规定班额的前提下,确有富余资源的幼儿园,需开设2~3岁托班,可向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招收两周岁幼儿(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招生班额
小班30人、中班35人、大班40人。
三、招生时间
1.6月2日集中登记并填写《2019年丹阳市适龄幼儿情况登记表》,6月4日~6月6日幼儿园审核,6月10日~6月14日教育局学前教育科抽查审核,7月1日幼儿园公布新生名单,7月4日、5日办理入园手续。
2.开办托班的幼儿园,于7月10日前报教育局学前教育科审批。
四、招生程序
1.发布招生信息。各幼儿园根据摸底情况,确定招生规模,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政策宣传,将幼儿园招生班级数、办园性质、评估定类、报名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向社会公示。幼儿园的招生通告在5月25日前交由教育局学前教育科审核后,于登记前向社会公布。
2.组织报名登记。在规定的报名登记时间,本市户籍子女入园,按照“就近入园”原则,由监护人携带孩子并持户口簿、房产证、幼儿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到居住地附近的幼儿园进行报名登记。
外来创业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须持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有效居住证明(如有房产证,提供房产证;如无房产证,需提供居住证)、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幼儿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等证件及复印件,向居住所在地幼儿园申请入园。家长联系幼儿园确有困难的,可于7月15~19日带以上相关材料到教育局指定地点登记,统筹协调安排。对市“人才特区”引进人才子女入园,按照《中共镇江市委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镇江市“人才特区”的实施意见》(镇发〔2013〕17号)文件精神,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各幼儿园对符合条件的对象予以优先安排。
贯彻落实省、市《特殊教育二期提升计划》,积极探索特殊儿童和正常儿童共同接受学前教育与学前康复的融合教育模式,采取多种形式推进融合教育。
对烈士子女、家中无人照顾的残疾人子女、孤儿等实行相应政府资助。
3.进行信息审核。幼儿园按照家长填报的《2019年丹阳市适龄幼儿情况登记表》,核对家长提供的相关证件,进行审核。教育局学前教育科负责对幼儿园审核的情况进行抽查,确保信息准确。
4.办理入园手续。家长根据幼儿园公布的名单在规定时间到相应的幼儿园办理入园手续。幼儿入园前,应当按照卫健委相关要求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各幼儿园要根据“江苏省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相关要求,加强学籍管理,及时更新省、市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数据,确保不漏一生。未达到入园年龄的幼儿不能实行电子注册。
义务教育
昨日,市教育局公布了《丹阳市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意见》,对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进行进一步优化。
根据新的方案,今年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呈现“五个不变”、“四个微调”、“两个新增”:
◆“五个不变”:
1.施教区不变。由于城区教育资源总量没有增加,所以施教区暂时不作调整。
2.招生办法不变。本地户籍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实行按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
3.直升和转学程序不变。小学毕业生直升初中工作在镇(区、街道)政府的领导下,有中学负责,小学协助。小学毕业班的所有学生,不论是否达到毕业程度均升入初中就读。
4.择校生招生政策不变。继续实行“择校就读联系函”制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控制择校。
5.小学入学年龄截止时间不变。仍然是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各校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
◆“四个微调”:
1.招生时间有微调。主要是根据双休日作适当微调
(1)本地户籍适龄儿童招生
5月31日前公布施教区范围。
小学:6月1~9日登记; 7月1~3日办理入学手续;
农村初中7月1~2日,施教区范围内新生报名登记发放通知书;
城区初中7月中旬按教育局公布的学生分配方案组织报名登记发放通知书。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7月5~9日由监护人携随迁子女直接到学校联系就读,联系不上学校的可在7月12~19日到教育局指定地点登记,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
(3)择校生招生
7月25~26日施教区学校审核签发“择校就读联系函”;
7月27~28日凭“择校就读联系函”到择校就读的学校进行择校登记;
7月29~30日在核定的择校生指标范围内自主招生。
2.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社保要求今年适当放宽。我市从2018年起,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增加在丹阳缴纳社保的要求。今年第一年开始实施,考虑到实际情况,要求外来务工人员至少一方提供2019年1月开始缴纳社保(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凭证。
3.转学手续办理时间进一步明确。学年中途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教育局集中办理转学的时间为每年8月下旬。原来是入学前一个月,但系统开放时间要到8月下旬。
4.优待对象进一步明确。今年的政策优待入学对象依然为本市驻地部队子女、市“人才特区”引进人才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市转发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可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就近优先安排到小学和初中就读。
◆“两个新增”:
1.体育运动学校招生不得跨项目招生。体育人才依据相对集中、方便训练的原则,由教育部门统筹列入相应学校的招生计划,具备招生资格的学校,不得跨项目招生。
2.城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六年后小学升初中有变化。2025年起,城区入学范围的城区户口小学毕业生(含九年一贯制学校)按照所属施教区分配到相应初中就读,非城区户口的毕业生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招生工作意见(简要)
一、招生办法
(一)本地户籍适龄儿童招生
本地户籍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实行按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
户籍在我市农村的,在户籍所在地的镇(区、街道)学校就读;户籍在城区入学范围的,按学生户籍所在地(随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合法固定住房(指属于自己完全产权的住房或租住属国家公有产权并领取房屋租赁证的住房,以法定监护人房产证为准)所在施教区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出具的相关证件有效期限为2019年5月31日之前。
1.小学招生
(1)招生对象:凡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具有我市户口的儿童(丧失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者除外)进入小学一年级就读,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各校一律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
(2)招生时间:全市各小学于5月31日前公布施教区范围。6月1~9日家长携儿童持户口簿、房产证、预防接种卡到施教区小学登记;6月10~21日学校、教育局审核,6月14日前各校将登记的新生花名册报教育局;7月1~3日各校公布新生名单,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并办理入学手续。因身体状况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并附相关材料,报教育行政部门或镇(区、街道)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办理暂缓入学手续,暂缓入学期满,应及时入学。
2.初中招生
(1)招生对象:年龄在16周岁以下(2003年9月1日以后出生),经小学毕业考核,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招生时间:全市各初中于5月31日前公布施教区范围。农村初中在6月28日发出新生报名通知,7月1~2日组织施教区范围内初一新生的报名登记,发放入学通知书;城区初中按教育局公布的学生分配方案,7月中旬组织报名登记,发放入学通知书。
(二)外来创业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请见下方阅读全文
(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生招生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控制择校,招收择校生比例控制在招生总数的5%以内。无空余学位的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招收择校生不得突破教育局核定的学校招生计划,不得突破标准班额。
(1)继续实行本市“择校就读联系函”制度。各校原则上同意签发的“择校就读联系函”不得超过本校招生总数的3%。非本校生源不得代为签发,农村小学毕业生要求直升到非就读小学对应初中就读的,以及城区小学毕业生要求回农村初中就读的不得再另行要求择校就读城区初中。
(2)招收择校生办法。招生学校根据空余学位7月25日前向教育局提出择校生招生申请,按政策制定并送审择校生招生方案(主要面向有个性发展需求的学生),学校按批准的择校生招生方案自主招生,不得收取择校费用。招收择校生的学校要提前将择校生招生方案向社会公示,并严格程序,规范操作。择校未被录取的学生应及时回到施教区学校联系就读。
一年级择校。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要求择校入学,应在6月1~9日到户籍地施教区小学进行入学登记、7月1~3日到施教区小学办理入学手续后,于7月25~26日向施教区小学递交择校申请,施教区小学审核签发“择校就读联系函”。学生凭施教区小学签发的“择校就读联系函”于7月27~28日到要求择校就读的小学进行择校登记,招收择校生的小学于7月29~30日按经审核批准的择校生招生方案在核定的择校生指标范围内自主招生。注册学籍时须提交“择校就读联系函”。
七年级择校。年龄在16周岁以下的小学毕业生要求择校,在农村小学就读的应在7月1~2日、在城区小学就读的应在7月中旬到户籍地施教区初中(城区为教育局分配的初中)进行入学登记、办理入学手续,然后于7月25~26日向施教区初中(城区为教育局分配的初中)递交择校申请,施教区初中(城区为教育局分配的初中)审核签发“择校就读联系函”, 同时提供该生直升表。招收择校生的初中于7月27~28日接受择校登记,7月29~30日按经审核批准的择校生招生方案在核定的择校生指标范围内自主招生。注册学籍时须提交“择校就读联系函”和直升表。
教育局对学校招收择校生工作进行复核,不符合条件、未经规定程序或超计划招收的择校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退回施教区学校就读。
二、小学毕业直升初中
小学生毕业工作由中心小学负责。本校在籍、经考核准予毕业的学生,由学校发放经教育局审核、盖有“审验”章的毕业证书。
(一)小学毕业登记
在我市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班学生,均应填写《丹阳市二0一九年小学毕业生直升初中登记表》(直升表),并参加小学毕业考核。各小学在6月6日前办理毕业生登记手续。
(二)小学毕业考核
1.综合素质考核
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应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
2.学业水平考核
(1)考核时间
6月22日(星期六)。
(2)考核命题
由教师发展中心制定小学各学科学业水平考核和学科考查指导意见,命题要以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和课程标准为指导,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对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了解学生在具体情景中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组织实施
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
(4)考核成绩
毕业考核成绩一律以等级制的方式,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三、转学办理程序
需要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持有效证明材料(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的转学证明材料与入学证明材料相同),向有空余学位的转入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学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再到转出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出手续。镇江市内跨市(区)转学的应从严控制,办理程序为: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具《跨市(区)就学联系函》,经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同意,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入学。
学年中途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教育局集中办理转学的时间为每年8月下旬。
学校不得接收没有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
高中教育
今日,市教育局公布了《丹阳市2019年高中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对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进行进一步优化。
根据新的方案,今年我市在高中教育招生方面是“三个不变”、“两个调整”:
◆“三个不变”,即志愿填报批次、录取原则和录取批次不变。
1.第一批次志愿:省丹中不需要填报志愿;其他需要填报。吕叔湘中学、五中、六中、五中艺术班。 吕叔湘中学、五中、六中和五中艺术班为平行志愿,不得兼报。2019年江苏高考新方案对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要求提高,结合2018年五中艺术班招生实际情况,2019年五中艺术班志愿和吕叔湘中学、五中、六中志愿不得兼报,为平行志愿。
2.第二批次志愿:珥陵高中、职中综合班、五年制师范(镇江高专师范专业丹阳校区)可以相互兼报。
3.第三批次志愿:第一阶段,五年制高职、五年制高技;五年制高职、五年制高技两者之间不能兼报。第二阶段,中职与专科院校举办的“3+3”分段培养班。
4.第四批次志愿: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高)和技工学校(中级班)三类之间不可兼报。
◆“两个调整”:
1.中考时间和2018年相比较,提前2天。2019年中考考试时间为6月18日、6月19日、6月20日。
2.升学考试总分增加20分,为700分。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和口语)三科均为120分,物理、化学均为100分,体育4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卷面分均为100分,分别按考试实际得分的20%、60%折算计入升学总分。地理、生物学科卷面分均为100分,分别按考试实际得分的10%计入升学总分。
招生工作意见(简要)
一、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含高级技工班)招生计划(见附件1、附件2)。
中职与本科“3+4”、中职与专科“3+3”、五年制高职(含普通师范专业)、省属普通中专招生计划(见镇江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招生计划”)。
公办普通高中严禁超计划、违反规定跨区域、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民办普通高中跨市招生必须遵循苏教规〔2010〕2号文件精神,经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二、报名
(一)报考条件
我市户籍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综合素质评价合格;体检合格。
镇江其他辖市(区)户籍学生,学籍在我市并在我市参加中考招生的必须满足两个条件:法定监护人在我市有固定工作(提供用工单位证明)、法定监护人在我市有自己的房产(提供房产证)并实际居住。此类考生由所在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定。
非镇江市户籍的省内或省外学生,学籍在我市并在我市参加中考招生,与我市户籍学生享受同等报考待遇。
下列情况限考:
(1)在全日制初中补习或复读的往届初中毕业生,不能报考省丹中和五年制师范专业;
(2)初中阶段严重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学生,不能报考省丹中和五年制师范专业。
下列情况,不得报考:
(1)因学业水平考试舞弊被取消今年考试资格者;
(2)高中阶段在校生、毕业生,以及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取消学籍不满一年的学生。
(二)报名时间
5月27日~5月29日,逾期不再办理。
三、填报志愿
(一)填报时间
5月27日~5月29日(与报名一并进行,逾期不予补报)。
(二)志愿类别
1.第一批次:省丹中;新四星级普通高中探索班;新四星级普通高中(吕叔湘中学、五中、六中以及五中艺术班);中职与本科院校举办的“3+4”分段培养班。
2.第二批次:珥陵高中;职中综合班;五年制师范(镇江高专师范专业丹阳校区)。
3.第三批次:五年制高职、五年制高技;中职与专科院校举办的“3+3”分段培养班。
4.第四批次: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
(三)填报规定
1.第一批次志愿:省丹中不需要填报志愿;其他需要填报。
吕叔湘中学、五中、六中、五中艺术班的志愿代码分别为602、605、606、608;另外,设定“600” 为我市吕叔湘中学、五中、六中三所新四星级普通高中的整合志愿。代码600志愿与602、605、606、608志愿相互不得兼报;但600、602、605、606、608这五个志愿中的任何一个志愿可以与 “3+4”分段培养班志愿兼报。填报600整合志愿的,还须在志愿表的附表上填报相关信息。
600志愿属于分配指标,按“尊重志愿,兼顾区域”原则统筹录取;602、605、606志愿属于竞争指标,按“尊重志愿,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吕叔湘中学、五中、六中招生计划的85%以上作为分配指标,竞争指标控制在15%之内。
吕叔湘中学继续开设“宏志班”。2019年“宏志班”招生30人左右,被“宏志班”录取的学生学习期间将得到一定的资助。符合“宏志班”招生报名条件的学生须个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附件3)。申请表与相关证明材料于5月30日前由所在学校上交吕叔湘中学,6月5日前报局基教科(5003)审核。申请就读“宏志班”的学生必须在本批次填报600整合志愿。
填报五中艺术班(608)志愿,必须是参加艺术专业考试并且专业合格的考生。
有意向就读新四星级普通高中(含五中艺术班)的在志愿表第一批次的第一栏里填报代码;有意向就读“3+4”的在志愿表第一批次的第二栏里填报代码。
2.第二批次志愿:珥陵高中、职中综合班、五年制师范(镇江高专师范专业丹阳校区)可以相互兼报。
3.第三批次志愿:第一阶段,五年制高职、五年制高技;五年制高职、五年制高技两者之间不能兼报。第二阶段,中职与专科院校举办的“3+3”分段培养班。
4.第四批次志愿: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高)和技工学校(中级班)三类之间不可兼报。考生可在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高)和技工学校(中级班)三类中任选一类,每类可选两所学校,每校可选择1—2个专业,并在“其他专业是否服从”“其他学校是否服从”栏中表明意向。
凡志愿表中出现“其他专业是否服从”“其他学校是否服从”等,一定要明确表态。如服从则填“是”,如不服从则填“否”。凡没有表态者,一律作不服从处理,不再另行征求意见。
所有志愿由考生在网上自主填报。志愿填报确认之后,不得取消或更改。不填报任何志愿的考生,不能被学校录取,考生和家长自负责任。
四、考试、阅卷和登分
(一)考试
1.考试时间与科目:(见下表)
2.考试分值:升学考试总分为700分。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和口语)三科均为120分,物理、化学均为100分,体育4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卷面分均为100分,分别按考试实际得分的20%、60%折算计入升学总分。地理、生物学科卷面分均为100分,分别按考试实际得分的10%计入升学总分。
3.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体育考试:
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体育考试分别按镇教办发〔2019〕37号和丹教〔2018〕208号文件实施。在我省其他设区市取得2019年江苏省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成绩的,凭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可计入该生当年中考总分。往届生,参加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体育考试,在报名时按要求编入相应考点进行。
各学科考试(体育除外)卷面实际得分如有小数,则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计入升学总分,累计后升学总分如仍有小数,再按四舍五入原则,取其整数作为升学总分。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学校通知考生本人。考生也可通过网站、电话等方式进行查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考生的成绩或排名。
(二)关于地理、生物科目考试
地理、生物学科卷面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时长为120分钟,考试成绩经折算后计入2020年中考总分。
初二年级未参加过我市组织的地理、生物学科考试,参加我市今年中考和升学的考生,必须参加我市2019年地理、生物学科的中考。
初二年级参加过我市组织的生物和地理学科考试,参加我市今年中考和升学的考生,其卷面成绩经折算后计入今年升学总分;两门学科中有一门或两门成绩为“D”的,可在2019年中考时申请重考,按其重考卷面成绩经折算后计入今年升学总分。
(三)阅卷
阅卷工作由镇江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行网上阅卷。
(四)考查
理化实验考查按照《2019年镇江市中考物理、化学实验考查实施方案》(镇教办发〔2019〕70)号精神组织实施,成绩评定以“A”“B”与“D”三个等级呈现(A优秀,B为合格,D为不合格)。 物理、化学实验考查成绩达到“优秀”等级方能享受省丹中分配指标降分录取待遇。
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的毕业考查按照《关于公布2019年镇江市中考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劳动与技术、生物实验技能等学科毕业考查要求的通知》精神组织实施,成绩以“合格”与“不合格”或A、B、C、D四个等级呈现,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相应项目评价。
2020年艺术中考执行《镇江市初中毕业升学艺术素质测评方案(试行)》(镇教发〔2017〕85号)。
不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考查)的考生,以及考试(考查)成绩不合格且未能参加补考或补考仍未及格(或合格)的考生,不能核发毕业证书。
五、综合素质评定
为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的发展状况,对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进行评定,其评定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中6项内容全部达到合格(或C级)以上才能被高一级学校录取;“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项中至少有一项为“A”, 方能享受省丹中分配指标降分录取待遇。凡评定结果为A的学生名单必须在校内公示一周,接受监督。
六、体格检查
体检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工作人员要正确掌握体检标准和体检工作方法,严禁弄虚作假。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
以初中毕业生的升学考试成绩总分和综合素质评定为依据,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兼顾区域,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录取原则。
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是: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具体办法是: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志愿。只要被检索的3所学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即向该学校投档;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电子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志愿投档机会,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学校。在分数排序过程中,如考生总分相同,则按语、数、英三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到低再次排序检索投档。
传统志愿投档过程中,如有总分相同考生一并达录取分数线,则一并予以录取。
“3+4”分段培养班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四星级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合理划定录取分数线。
(二)录取批次
第一批次:省丹中;新四星级普通高中(吕叔湘中学、五中、六中以及五中艺术班);中职与本科院校举办的“3+4”分段培养班。
第二批次:珥陵高中;职中综合班;五年制师范专业(镇江高专师范专业丹阳校区)。
第三批次:五年制高职、五年制高技;中职与专科院校举办的“3+3”分段培养班。
第四批次: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
(三)录取办法
(1)关于省丹中的录取
省丹中先录取分配指标,再录取竞争指标。分配指标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已录取的创新班学生,另一部分是今年中考的分配数。省丹中70%以上的招生计划按报名考试学生数合理分配到各初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但不得低于同批次工作分数线25分(工作分数线按分配指标数1:1划定)。指标分配生(除创新班学生外)必须是在学籍所在学校读满三年的2019届毕业生,择校生不享受指标分配。竞争指标,在全市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2)关于吕叔湘中学、五中、六中以及五中艺术班的录取
竞争指标15%以内,按志愿择优录取。分配指标85%以上,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兼顾考生区域,统筹录取。
“宏志班”的录取:在三所新四星级普通高中分数线上,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特殊困难学生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录取学生列入吕叔湘中学分配计划。
五中艺术班,根据志愿择优录取。
2.第二批次
根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采用平行志愿择优录取。
3.第三批次
根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4.第四批次
中等职业学校的录取,在一定分数段和时间内,由招生学校根据志愿和政策规定予以录取,录满为止。